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报考所需材料,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谈(笔试)通知单。
网络报名◆★★■★:考生请于11月11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11月12日上午9■★:30-12:30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到浙江师范大学招聘现场领取面谈(笔试)通知单。
3.面试◆★■★■◆:面试地点在丽水,时间为11月19日◆■★◆★■。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模拟上课考核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11:30为止(扫二维码或到电脑端地址),逾期不再接受网络报名◆★★。网络报考人员将《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见附件2■■◆◆◆,请到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综合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电子稿上传系统■★◆■,留学人员还应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2日上午9:30-12:30,报名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场招聘会现场,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人员到现场提交报名所需原件与复印件(报名材料与网络报考提交的材料相同)。
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各用人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丽水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丽水市教育局”(微信号:lishuijiaoyu)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不断优化学校人员结构★★■■◆,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引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办学需求◆★,拟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共61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市直属学校招引由丽水市教育局及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招引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品学兼优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人才类别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教育人才类别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参看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
1.笔试◆★◆■:笔试地点在金华★◆◆★■。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谈:面谈地点在金华◆◆■◆■。采用答辩考核的方式进行★■◆■,答辩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答辩时间5分钟,主要对教师职业认同★◆★■■■、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本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考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用笔试或面谈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丽水第二高级中学高中物理和高中地理岗位的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其他岗位采用面谈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在两年择业期内(计算至2022年11月10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